在國際空運中,貨物查驗是海關或相關監管部門(如檢驗檢疫、安檢機構)為核實貨物信息合規性、安全性而開展的核查行為,并非所有貨物都會被查驗,其觸發場景與貨物本身屬性、申報信息、監管政策等直接相關。接下來,百運網將為您詳細說明查驗的常見觸發情況,以及收貨人 / 發貨人(或其代理)如何規范配合查驗。
一、貨物查驗的常見觸發情況
貨物被查驗并非隨機,通常基于以下幾類核心原因,可分為 “常規監管類”“風險預警類”“信息異常類” 三大場景:
常規監管類:基于政策或概率的例行核查
這類查驗屬于監管部門的常規工作流程,與貨物本身是否存在問題無直接關聯。例如:
隨機抽查:海關會通過系統隨機篩選部分貨物進行查驗,屬于概率性核查,目的是維持整體貿易合規秩序,無論貨物類型(普通貨物、敏感貨物)都可能被選中,抽查比例通常與港口 / 機場的貨運量、近期監管重點相關。
重點商品監管:針對國家明確的 “重點監管品類”,查驗概率會顯著提高,比如生鮮食品(需核查檢疫證明、保鮮條件)、醫療器械(需核對 3C 認證或進口許可證)、電子產品(需確認是否涉及侵權或不符合安全標準)、危險品(需復核包裝、標簽是否符合 IMDG 規則)等,這類貨物因涉及安全、衛生、知識產權等領域,監管部門會加強核查力度。
風險預警類:基于安全或合規風險的定向核查
當貨物存在潛在安全隱患或合規風險時,會被系統或人工標記為 “高風險”,觸發定向查驗:
安全風險預警:若貨物屬于 “敏感品類”(如粉末、液體、電池、磁性物品),或發 / 收貨地址、企業曾涉及違規記錄,可能被懷疑存在安全隱患(如偽裝危險品、夾帶違禁品),海關或安檢機構會要求開箱查驗,確認貨物性質與申報一致,排除爆炸、易燃、輻射等風險。
貿易合規風險:比如申報的 “貨物價值過低”(如低于同類商品市場均價 50% 以上),可能被懷疑存在 “低報價格逃稅”;或申報的 “貨物用途模糊”(如將 “商用設備” 申報為 “個人物品”),可能被懷疑規避進口許可證或關稅,這類情況會觸發海關對價格、用途、單證的專項核查。
信息異常類:申報信息與系統數據不匹配
當貨物申報信息存在漏洞、矛盾,或與監管部門系統中的數據沖突時,會直接觸發查驗:
申報信息不一致:例如運單上的 “貨物名稱” 為 “服裝”,但報關單上寫 “紡織品”,或 “件數、毛重” 與航空公司提供的艙單數據不符(如報關單顯示 10 件,艙單顯示 9 件),系統會判定 “信息矛盾”,需開箱核對實際貨物;
單證缺失或無效:比如進口食品未提供 “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”,或申報的 “品牌” 未提供 “商標授權書”(若為知名品牌),監管部門會要求補充單證并查驗貨物,確認是否存在侵權、未檢疫等問題;
系統數據預警:若監管部門系統中(如 “全國海關通關一體化系統”)顯示,該票貨物的 “稅號歸類” 存在爭議(如將 “塑料玩具” 誤歸為 “塑料制品”,兩者關稅稅率不同),會觸發海關對稅號的復核,需查驗貨物材質、用途以確認正確歸類。
二、如何配合貨物查驗?
配合查驗的核心原則是 “及時響應、資料齊全、如實說明”,需根據查驗主體(海關、檢驗檢疫、安檢)的要求,分步驟規范操作,避免因配合不當導致延誤或額外處罰:
1. 前期:收到查驗通知后,快速準備資料
確認查驗信息:首先通過貨代、報關行或監管部門的通知,明確查驗的 “時間、地點”(通常為機場監管倉庫)、“查驗類型”(如開箱查驗、外形查驗、抽樣查驗)、“需補充的單證”(如原產地證、合同、發票、產品說明書),避免因信息不清導致漏帶資料;
整理完整單證:提前準備好所有與貨物相關的文件,包括:報關單、商業發票、裝箱單、運單(正本 / 副本)、進口許可證(若需)、檢驗檢疫證明(若需)、產品檢測報告(如電子產品的 3C 認證報告)、價格證明(如購銷合同、付款憑證,用于應對價格核查)等,確保單證上的信息與申報一致,無涂改、遺漏;
溝通貨物細節:若收貨人 / 發貨人不熟悉貨物具體情況(如委托貨代報關),需提前與貨代、供應商確認貨物的 “實際包裝”(如是否為紙箱、木箱,有無特殊標識)、“內部結構”(如是否有獨立小包裝、是否含配件)、“特殊屬性”(如是否易碎、是否需要特殊裝卸工具),以便向查驗人員準確說明。
2. 現場:配合查驗人員,如實說明貨物情況
準時到場:按通知時間到達查驗倉庫,若無法準時到場(如異地收貨),需提前委托報關行或貨代代為到場(需提供書面授權委托書),避免因遲到導致查驗延遲,產生額外倉儲費;
協助開箱 / 裝卸:若需開箱查驗,需配合倉庫人員使用合規工具(如螺絲刀、開箱刀)開啟包裝,避免暴力開箱損壞貨物;若貨物為大件、重型物品(如機械設備),需提前協調倉庫準備叉車、吊車等裝卸工具,確保查驗過程安全高效;
如實回答疑問:查驗人員會針對貨物的 “性質、用途、材質、價值” 等提問(如 “這批服裝的面料是什么?”“這個設備的具體功能是什么?”),需如實回答,避免隱瞞或夸大 —— 例如貨物若為 “二手設備”,需明確說明 “使用年限、維修記錄”,不可謊稱 “全新”;若涉及 “品牌”,需出示商標授權書,證明無侵權;
確認查驗記錄:查驗完成后,查驗人員會填寫《海關查驗記錄單》,記錄 “查驗結果”(如 “貨物與申報一致”“發現申報不符”),需仔細核對記錄內容:若結果無誤,簽字確認;若存在異議(如查驗人員誤判貨物性質),需當場提出,并提供相關證明(如產品說明書、檢測報告),要求修改記錄,避免后續糾紛。
3. 后期:根據查驗結果,及時處理后續事宜
查驗通過:跟進放行流程:若查驗結果為 “貨物合規”,查驗人員會在系統中標記 “查驗通過”,此時需通過報關行向海關提交 “放行申請”,待海關出具 “放行通知單” 后,即可辦理繳費、提貨手續;
查驗異常:按要求整改:若查驗發現問題(如申報不符、單證缺失、貨物違規),需按監管部門要求及時處理:
若為 “單證缺失”(如漏帶檢驗檢疫證明),需在規定時間內(通常 1-3 個工作日)補充原件,提交給查驗人員審核;
若為 “申報不符”(如低報價格、稅號錯誤),需按海關要求修改報關單(如更正價格、重新歸類稅號),并補繳相應關稅、增值稅(若涉及逃稅,可能產生滯納金);
若為 “貨物違規”(如夾帶違禁品、侵權商品),需配合監管部門進行后續處理(如銷毀違禁品、退還貨物),并承擔相應處罰(如罰款、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);
留存查驗文件:無論查驗結果如何,都需留存《海關查驗記錄單》、補充的單證復印件等文件,以備后續海關復核或企業財務做賬使用,若涉及理賠(如查驗導致貨物損壞),這些文件也是向倉庫或貨代索賠的重要依據。
關鍵注意事項
避免 “虛假配合”:切勿試圖通過 “修改單證”“隱瞞貨物真實情況” 逃避查驗,一旦被發現,會被認定為 “走私” 或 “申報不實”,面臨貨物扣押、罰款,甚至影響企業信用等級(如被列為 “失信企業”,后續所有貨物查驗率將提升至 100%);
關注時效:查驗通常有時間限制(如海關要求 24 小時內配合),若逾期未響應,可能導致貨物被 “暫扣”,產生高額滯港費、倉儲費,因此需第一時間處理;
特殊貨物特殊處理:若貨物為 “易碎品”(如玻璃制品、精密儀器),在配合開箱時需提醒查驗人員輕拿輕放,并提供 “防震包裝說明”;若為 “生鮮 / 冷藏貨物”,需協調查驗人員盡快完成核查,避免貨物因長時間脫離冷鏈變質,必要時可申請 “優先查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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